本报讯 近日,经省政府同意,省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印发《福建省加大力度助企纾困激发中小企业发展活力的若干意见》,分别从落深落细落实惠企政策、充分发挥财政资金纾困帮扶作用、给予企业更大的融资支持等十个方面推出28条措施,帮助企业纾困解难,激发市场主体活力。
落深落细落实惠企政策方面,充分发挥各级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工作协调机制作用,对2020年以来已出台的惠企政策开展“回头看”行动,强化责任落实,确保企业应享尽享。充分利用互联网技术,开展惠企政策“点对点”精准推送服务,优化政策和企业精准匹配功能,实现由“企业找政策”向“政策找企业”转变。
充分发挥财政资金纾困帮扶作用方面,鼓励市、县(区)设立中小企业纾困资金,省级财政一次性安排2亿元用于两期省级中小微企业纾困专项资金贷款贴息。用好融资担保发展专项资金,加大力度开展地方版“总对总”银担合作批量担保业务,担保代偿率上限从3%提高到5%,引导逐步降低担保费率至1%左右。
给予企业更大的融资支持方面,开展商业银行小微企业金融服务监管评价,督促银行业金融机构单列普惠型小微企业信贷计划。支持应收账款融资,省级财政按我省中小企业通过应收账款获得年化融资额不超过1%的比例,对供应链核心企业给予奖励,最高不超过200万元。鼓励对接国家基金,对获得国家制造业转型升级基金、中小企业发展基金或其一级子基金股权投资支持的企业,按照实际到资额分别给予5‰、1%奖励,根据“免申即享”的原则,给予最高100万元奖励。
逐步缓解企业成本上涨压力方面,引导期货经营机构推广基差贸易等业务,加强船舶运力和集装箱保障,帮助中小企业缓解原材料上涨、物流等成本压力。
强化要素保障方面,稳妥有序组织开展2022年电力市场交易工作,提高产业园区中工业项目配套建设行政办公及生活服务设施的用地面积占项目总用地面积的比例,建筑面积占比上限相应提高。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费率,落实失业保险稳岗返还政策,加大稳岗扩岗支持。
维护企业合法权益方面,从保障中小企业款项及时支付、加强知识产权保护、提高生态环境文明执法效能等方面加大工作力度,关心关注中小企业诉求。
帮助企业开拓市场方面,切实保障中小企业在政府采购中的份额,对各地工信部门牵头举办的线上线下促销活动,符合条件的省级财政可予以补助。小微企业通过福建国际贸易“单一窗口”在线投保出口信用保险,对保费予以全额支持。
提升中小企业竞争力方面,每年支持50个左右突破“卡脖子”难题的产业科技创新重点项目,对入选项目给予最高300万元资金补助。
加强“个转企”“小升规”“规改股”“股上市”中小企业梯度培养,省级财政对实施梯度培养成效明显的前三名设区市给予正向奖励。
支持“专精特新”企业发展方面,对新认定的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和国家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由省级财政分别给予一次性20万元、50万元奖励。对省级以上“专精特新”企业实施重点技术改造项目降低门槛和扩大支持范围,其申报省重点技改项目时不受投资额条件限制,符合产业政策的均可列为省重点技改项目,全部纳入省技改项目融资支持专项政策的对接和支持范围。
优化中小企业公共服务体系方面,对新获评的国家小型微型企业创业创新示范基地,统筹省、市资金给予一次性100万元奖励。
(记者 周进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