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1月14日,泉州市冷链工作小组落实春节节日期间疫情防控工作的部署要求,对我市进口冷链食品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进行督导检查,查看防控各环节工作落实情况。
督导检查组一行从物防措施、人防措施、重点场所环境监测等疫情防控关键点入手,实地督查集中监管仓、冻库、市场、商超、生产加工企业、运输单位、餐饮店等场所的进口冷链食品。
督导检查组抽查了8家进口冷链食品单位,要求从业人员现场出示健康码,同时就“进货查验”“购销信息及时准确录入泉州市进口冷链追溯系统”“经营场所外环境核酸检测”等情况进行询问及现场检查。检查发现,受检单位基本都能按规定落实疫情防控措施,但有部分单位对购销信息及时准确录入泉州市进口冷链追溯系统还不熟悉,未能规范上报溯源信息,督导检查组现场督促其进行整改。(记者 谢艳 通讯员 吴晓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