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为继续发挥纾困资金缓解企业资金困难作用,激发中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活力,我省在此前设立的四期纾困贷款共400亿元基础上,于1月17日新增设立第五期100亿元中小微企业纾困增产增效专项贷款。
新增设立的第五期专项贷款,从原来注重纾困转向纾困与增产增效并重,在支持批发零售、住宿餐饮等领域的同时,突出加大对外贸企业的支持力度,并向数字经济、海洋经济、绿色经济、文旅经济倾斜。
省财政继续安排贴息资金1亿元,对纾困增产增效贷款给予1个百分点贴息。贷款期限可根据企业实际需要,由银行和企业自主商定,鼓励增加中长期贷款。对发放期限超过一年的中长期贷款,省财政按1年给予贴息。此前已获得纾困贷款的企业,其合计使用额未超过1000万元的,可继续申请第五期专项贷款,各期累计额度不超过1000万元。
据石狮市金融工作局统计数据,首期百亿纾困专项资金于2020年9月2日完成放款,石狮企业共获得5.92亿元纾困贷款。第二期百亿纾困专项资金贷款于2020年12月14日完成投放,石狮企业共获得4.68亿元纾困贷款。至第三期100亿元中小微企业纾困专项贷款投放结束,石狮企业共获得纾困贷款17.16亿元,惠及企业664家。第四期纾困贷款,由于后期主要集中倾斜扶持疫情风险地区,石狮获得纾困贷款3.67亿元。至此,石狮市企业新增纾困贷款20.83亿元,节省贷款利息约2500万元,获得企业数位居泉州市各县(市、区)第二位,金额位居各县(市、区)第三位。
第五期纾困贷款侧重中小微企业增产增效,专项贷款向外贸企业、海洋经济、数字经济、绿色经济、文旅经济倾斜,更加契合石狮产业特色,特别是外贸企业、海洋产品加工企业更加有机会获得扶持。(记者 杨朝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