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CEP将提供广阔市场,各地要加快抓住RCEP生效实施机遇,促进高质量发展。”商务部国际贸易经济合作研究院亚洲所副所长袁波表示。
袁波介绍,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RCEP)是由东盟与中国、日本、韩国、澳大利亚、新西兰等自身贸易伙伴共同推动达成的区域贸易协定,也是目前全球人口最多、经贸规模最大、最具发展潜力的巨型自由贸易区,其于2022年1月1日正式生效后,将成为区域及世界经济增长的新动力、新引擎。在货物贸易领域,RCEP通过消除或降低关税和非关税壁垒,提升贸易便利化水平促进生产要素的自由流动和高速聚集,增长区域整体竞争力。在服务贸易和投资领域,RCEP通过市场准入开放承诺和相关规则安排,实质性消除影响服务贸易和投资的限制与歧视性措施,从而促进区域服务贸易和投资增长。在经贸规则领域,RCEP协定涉及11章,可分为与提升营商环境相关的规则、与经济合作相关的规则、其他法律性程序规则三部分。
袁波认为,RCEP带来了新机遇新要求。一是为中国企业提供更广阔、更具潜力的一体化大市场。RCEP将使区域内各国的经济联系更加紧密,增加区域内市场的稳定性和可预期性,货物、服务、投资和人员流动将更加自由便利。二是货物贸易自由化便利措施有利于中国企业降低贸易成本,拓展出口市场。RCEP生效后,区域内90%以上的商品将最终实现零关税,进口关税大多立即降至零和10年内降至零。三是扩大开放有利于拓展服务贸易合作空间。RCEP实施后,货物贸易增长将带动相关的服务贸易增长,如货物贸易的仓储物流、金融结算、外贸型保险、投融资等贸易链相关的服务业需求将进一步增长,有利于促进现代服务业电子信息、装备制造、钢铁制造、石油化工、汽车等优势产业的深入融合发展。四是产生的综合效应有利于投资合作的高质量发展。五是将降低市场准入门槛,有利于稳定和强化区域产业链和供应链体系。六是产业发展、吸引外资等面临更大竞争,必须加快转型升级。七是规则标准对中国、企业提出新要求。对地方政府来说,要加快改善提升营商环境。对企业来说,要积极了解、适应和使用新规则等。
袁波表示,RCEP是中国对外开放的里程碑,是构建新发展格局的有力支撑,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RCEP的生效实施工作,各部委积极行动,确保RCEP生效实施;各地方制定对接措施,抢抓RCEP合作机遇。对企业而言,要综合对比各自贸协定优惠税率,进一步拓展海外市场;用好原产地区域累积规则,做好产业链供应链动态调整;利用RCEP区域经济一体化,深入挖掘贸易投资潜力;提高竞争意识和危机意识,以创新引领企业发展;对国际高标准规则,提升对外投资能力。
(记者 许小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