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当前,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等各类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是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发展现代农业的重要力量。鉴于此,泉州市农业农村局、人行泉州市中心支行、省农信联社泉州办事处于2021年12月联合印发《关于共同推进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普惠金融服务的通知》,创新“无感授信、有感反馈、无缝对接、无忧周转”服务模式,有力推动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普惠金融服务“全覆盖”。
开展无感授信。泉州市农村信用社、农商银行(简称“各行社”)将联合农业农村部门、行政村等进行授信评议,对生产经营正常、社会影响良好、能按期偿还贷款本息等符合投信条件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客户给予免抵押担保的基础授信额度,并根据规范等级区分授信最高额度。
实时有感反馈。在无感授信后,各行社要发挥农信系统网点多、覆盖广、服务优的优势,发动派驻在各个村(居) 的金融助理和乡村信息联络员,利用微信公众号、金融知识宣传及村主干培训等各类媒介和形式,广泛宣传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普惠贷款政策,同时结合“乡村振兴综合信息系统”进行上门走访,一对一将授信额度、利率等信息反馈至客户, 确保客户及时掌握授信信息,完成授信有感反馈。
开展信用评价。各行社要结合金融信用示范村、乡镇、县创建及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信用工程体系建设等工作, 加强信用评价及创建结果运用,对位于金融信用示范村、乡镇、县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或自身信用良好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在原有基础上提高授信额度,并给予一定比例的利率优惠。
建立信息共享机制。建立沟通协调专班,定期沟通, 统筹指导, 协调推进。泉州市农业农村局加大政策扶持力度,及时通报介绍有关行业政策信息、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及示范创建情况,提供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名录等。
据介绍,开展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普惠金融服务既是贯彻落实中央对金融服务乡村振兴部署的有力实践,也是泉州市金融助力乡村振兴谋创新、走前头的又一次深入探索。
下一步,泉州将积极构建政府、企业、金融三方共赢新格局,把普惠金融和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有机结合,把更多的金融资源配置到农业农村重点领域和薄弱环节,让广大农民实实在在共享“金融支持乡村振兴”的政策红利。(记者 林富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