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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省数字经济领域创新企业开始征集啦

本报讯 记者从石狮市大数据管理局获悉,日前,福建省数字办启动2022年全省数字经济领域“独角兽”“未来独角兽”和“瞪羚”创新企业征集工作。我市符合相关条件的企业请于2022年2月17日前分别将《2022年福建省数字经济创新企业征集表》及相关佐证材料报送至石狮市大数据管理局。

2022年全省数字经济领域“独角兽”“未来独角兽”和“瞪羚”创新企业必须符合以下基本条件:需在福建省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近三年未发生环保、安全、知识产权以及违法失信等不良行为,属于数字经济相关领域。其中,“独角兽”和“未来独角兽”创新企业需已获得过私募机构、知名天使投资人或所在产业核心企业投资且尚未上市,具有创新性强、增长速度快、未来发展潜力大的创新企业。这当中,“独角兽”创新企业市场估值达10亿美元及以上;“未来独角兽”创新企业,市场估值达1亿美元—10亿美元之间。

“瞪羚”创新企业必须具有“专、精、特、新”特点,拥有国际或国内领先的技术水平或代表产品,营业收入和市场份额高速成长,成立时间不超过10年。且满足下列标准之一:一是2021年度营业收入在1000万元—5000万元之间的企业,近三年营业收入平均增长率20%或营业利润平均增长率10%以上;在5000万元—1亿元之间的企业,营业收入平均增长率15%或营业利润平均增长率10%以上;在1亿元以上的企业,营业收入平均增长率10%或营业利润平均增长率10%以上。申报企业需提供2019—2021年度审计报告。二是近3年内企业一次性获得风险投资1000万元及以上(或等值外币)。

据了解,2022年全省数字经济领域“独角兽”“未来独角兽”和“瞪羚”创新企业征集范围包括数字产品制造业、数字产品服务业、数字技术应用业和数字要素驱动业。其中,数字产品制造业主要包括计算机制造、通讯及雷达设备制造、数字媒体设备制造、智能设备制造、电子元器件及设备制造等方面;数字产品服务业主要包括数字产品批发、数字产品零售、数字产品租赁、数字产品维修等方面;数字技术应用业主要包括软件开发,电信、广播电视和卫星传输服务,互联网相关服务、信息技术服务等方面;数字要素驱动业主要包括互联网平台、互联网批发零售、互联网金融、数字内容与媒体、信息基础设施建设、数据资源与产权交易等方面。

需要提醒的是,已纳入2021年全省数字经济领域“独角兽”“未来独角兽”和“瞪羚”创新企业需更新2022年度申报材料,经复核符合遴选条件的将与新一批申报企业遴选结果一并公布为2022年度全省数字经济领域“独角兽”“未来独角兽”和“瞪羚”创新企业。省发改委、数字办将会同有关部门、地方在项目安排、政策扶持、要素保障、跟踪服务等方面对入选企业给予支持。

(记者 周进文 通讯员 方旖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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