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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狮出台进一步推动工业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

四大措施助力工业企业提质增效

全面建设现代化商贸之都

本报讯 近日,石狮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石狮市进一步推动工业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以下简称《措施》),提出从实施服装制造强链提升行动、鼓励企业加快数字化转型、加强校园服饰标准体系建设和进一步推进印染行业提升发展等四个方面,助力我市工业企业提质增效,进一步推动我市工业经济高质量发展。

实施服装制造强链提升行动。鼓励我市具备服务能力的服装成衣设备企业与成衣生产企业开展微技改项目对接(各级技改能纳入的项目不纳入微技改项目),经备案的对接项目,对设备销售方,以其上年度开票销售给我市企业的成衣生产设备销售额为基数,年度新增部分按2.5%给予补助,每年每家企业补助金额不超过1000万元。

鼓励企业加快数字化转型。支持规上工业企业使用列入泉州市云服务商目录提供的云服务平台,对年度服务费超过5万元、10万元的规上工业企业,分别给予每家1万元、2万元的补助。鼓励制造业企业采购引进ERP、SCM、MES、CRM等综合性管理信息系统,对当年度采购软件实际投入金额达50万元(含)至100万元、100万元(含)至200万元、200万元(含)至300万元、300万元以上的,分别给予5万元、10万元、20万元、30万元补助。

加强校园服饰标准体系建设。对校园服饰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制订第一起草单位,分别按30万元/项、20万元/项、10万元/项予以补助;对参与校园服饰国家标准(排名前5位)、行业标准(排名前5位)、地方标准(排名前3位)制订的单位,分别按15万元/项、10万元/项、5万元/项予以补助;对参与全国性社会团体校园服饰团体标准(排名前3位)制修订的单位,按5万元/项予以补助,每家单位每年补助最高不超过20万元。

进一步推进印染行业提升发展。对新通过中国绿色产品、工信部印染企业规范公告、CNAS、CMA认证的企业,给予15万元奖励;对新通过Bulesign认证、ZDHC认证的企业,给予10万元奖励;对新通过ISO14000环境认证、ISO50001能源认证、SA8000社会责任标准、STeP可持续纺织生产认证、ISO45001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OEKO-Tex 100、ECP、AAFA、REACH、GRS、ISO-MAT-0010、实验室认证(包含CNAS或CMA)、日本行业自律标准(白名单)等认证的企业,给予每项5万元奖励。鼓励和引导优势印染企业通过实施兼并重组,做大做强做优,对经报备且成功兼并重组的企业,按并购金额5%给予奖励,单个项目奖励金额不超过项目交易所形成的地方经济贡献本级留成且最多不高于200万元。

《措施》提出,单家企业同一项目符合多项条款的,同类条款取最高金额予以奖励或补助;非同类条款分别予以奖励或补助,不予相互抵扣。单家企业年奖励总额最高不超过当年度地方经济贡献本级留成同等金额。(记者 周进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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