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市推进旅游业高质量发展奖励措施》(以下简称《措施》)日前发布。据悉,《措施》已于2022年1月底开始实施,有效期5年。
《措施》中,奖励金额最高可达300万元。即在支持旅游发展动能方面,对新引进的境内外企业在泉投资文化旅游项目,落地开工且首年实际完成工程投资额超过2亿元(不含土地及征迁费用),将给予每个300万元奖励。
对新评定为国家5A、4A、3A级旅游景区的,将给予一次性奖励100万元、50万元、30万元;对新评定为国家级、省级旅游度假区的,给予一次性奖励100万元、50万元。(泉州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