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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市暂停下列活动举办及场所开放

本报讯 记者昨日获悉,根据当前我市疫情防控实际情况,为切实减少人员流动和聚集带来的风险,确保市民群众健康安全,石狮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工作指挥部3月14日发布《石狮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工作指挥部通告》(以下简称《通告》),《通告》主要内容有:

一、全市暂停举办一切文化、娱乐、体育等聚集性活动;暂停开放图书馆(书店)、文化馆、博物馆、纪念馆等各类公共文化活动场所;暂停开放KTV、电影院、棋牌室、麻将馆、网吧、酒吧、歌舞厅、台球室、足浴洗浴场所等娱乐场所;暂停开放体育馆、游泳馆、健身房等室内体育经营场所。

二、全市各类社会培训机构暂停对外开放。

三、全市各福利机构、养老服务机构、监管场所等重要场所实行全封闭管理。

四、全市各宗教(民间信仰)场所暂停对外开放,集体宗教活动暂停举办,各类民间民俗活动、神事活动一律不办,红事缓办,白事简办。

五、严禁举办大型会议、活动、论坛、培训、演出、展出、展销促销等聚集性活动。严禁举办任何形式的聚餐、聚会活动。

六、全市所有餐饮服务单位一律暂停堂食,外卖服务一律采取“无接触”方式进行,禁止街边烧烤、大排档等夜市餐饮经营活动。

七、各机关、企事业单位、宾馆、酒店、农贸(集贸)市场、批发市场、商超、药店等重点公共场所从严落实测温、亮码、扫码、戴口罩、保持1米间距等防控措施,按规定要求组织做好核酸检测,确保“应检尽检”。

八、对落实防控措施不力、未按要求关停的经营主体以及不履行医学管理、核酸检测等防控措施的个人,将依法依规予以处理。

九、请广大市民群众尽量减少外出,密切关注官方权威发布的有关疫情信息,不信谣、不传谣、不造谣。

(本报记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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