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正值疫情防控,石狮又迎来了持续的雨雾天气。在这种“回南天”影响下,市民家中极为潮湿,容易诱发家庭电气火灾事故。石狮市城市管理局、石狮市市政公用事业发展中心提醒市民朋友,居家使用燃气时,要学会燃气自检,确保用气安全。
1.使用液化气时要保持室内通风(潮湿天气也应定期通风),请经常检查燃气设施(特别是减压阀、胶管)是否完好,定期对您使用的液化气器具做安全检查和维护。
2.选择正规安全的液化气供应站点,不使用没有喷涂液化气站标识的钢瓶,不使用“黑气点”的违法燃气。正规站点能提供优质气源,进行入户安全检查,钢瓶定期检修,出厂悬挂充装标识标签,为用户提供24小时抢险、抢修服务,最大程度上保障用户权益。
3.要正确使用液化气钢瓶:钢瓶应直立使用,严禁倒置、横放;严禁私自处置瓶内余气,严禁倒气;钢瓶搬运时轻拿轻放,严禁摔、砸、撞、滚,严禁曝晒或用热水、明火等加热钢瓶,钢瓶周围不得存放易燃物品,每次使用完毕后,先将角阀关闭,再关闭灶具开关。
4.减压阀和胶管应购买正规厂家生产的符合国家标准的产品。胶管应使用燃气专用耐油胶管,长度应在1.5—2米之间,且中间严禁有接头,严禁三通,使用中要注意胶管老化、打折、起泡、接口松动、距离火源过近等事项,胶管严禁穿墙过门,两端连接处应采用管卡固定,减压阀使用期限为24个月,胶管使用期限为18个月,建议使用更安全的不锈钢波纹管。
5.要购买正规厂家的燃气器具,严禁使用无熄火保护的燃气器具,严禁使用无检测合格标识的燃气器具,严禁使用与气源不匹配的燃气器具。超过使用年限的燃气器具应及时报废、更新,液化石油气灶具、热水器的判废年限为8年。
6.钢瓶与灶具距离应在0.5—1.5米之间。使用液化气时要有人在现场照看,以免汤水溢出淋熄炉火,以免液化气泄漏。培养“人走火熄”的好习惯,使用完毕后应关闭钢瓶角阀。睡觉前、外出时,应检查是否已关闭钢瓶角阀和液化气灶具开关。
7.使用液化气的厨房内不得有其他火源(如火炉等),以免液化气一旦泄漏引发事故。
8.液化气比空气重,易在低洼处积存,钢瓶不得放置在密闭的橱柜内,应保证钢瓶底部空气的流通,防止液化气泄漏后在狭小的橱柜空间内形成较高浓度,引发爆燃。
9.经常对燃气设施进行检查,瓶装供气系统角阀、减压阀、胶管、燃气器具等连接处易漏气,检查时先关闭燃气具开关,再打开角阀,用肥皂水在易漏部位涂抹,连续起泡处即为漏气点,严禁明火试漏。
10.闻到家有液化气味或发现泄漏时,请立即关闭钢瓶角阀。打开门窗通风,不得开关电器、严禁出现明火,到室外拨打抢修电话,如果液化气泄漏引发火灾,不要惊慌。要迅速用灭火器或湿棉被、湿毛巾等扑灭火焰,关闭钢瓶角阀,割断胶管,并将钢瓶移到室外安全空旷处,若火焰难以控制,迅速到室外拨打119报警。
11.建议使用燃气泄漏报警器,能有效避免燃气泄漏爆燃爆炸事故的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