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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银行石狮市支行提醒:

文明祭祀 禁用人民币图样祭祀用品

本报讯 清明将至,又到了清明祭祀时节。日前,人民银行石狮市支行向广大石狮市民发出倡议,今年的清明节正值疫情防控的关键时期,要求广大市民严格遵守疫情防控措施,文明祭扫、合规祭扫、安全祭扫,并要求不制作、不销售、不购买、不使用带有人民币图样的祭祀用品,正确使用人民币图样,维护国家货币形象,共建文明、健康的人民币流通环境,过好“绿色清明”。

人民币是我国的法定货币,人民币图样是指中国人民银行发行的货币的完整图案或局部图案。从2019年11月15日起,由中国人民银行制定发布的《人民币图样使用管理办法》正式施行,办法第四条规定“禁止在祭祀用品、生活用品、票券上使用人民币图样”,第十四条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销售非法使用人民币图样的宣传品、出版物或其他商品”。《人民币图样使用管理办法》第十六条规定,销售非法使用人民币图样的宣传品、出版物或者其他商品,由中国人民银行或其分支机构给予警告,并处5000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在宣传品、出版物或者其他商品上非法使用人民币图样的,依据《中国人民银行法》第四十四条规定,中国人民银行应当责令改正,销毁非法使用的人民币图样,没收违法所得,并处5万元以下罚款。

人民银行石狮市支行相关负责人表示,今年“清明”期间,人民银行石狮市支行将联合当地市场监督等管理部门,进一步加大对祭祀用品市场等单位的监督检查,依法收缴违规使用人民币图样的祭祀用品,同时开展正确使用人民币图样宣传活动,要求商家规范经营,引导公众文明祭扫、摒弃陋习,自觉抵制以各种形式非法使用人民币图样的祭祀用品,自觉维护人民币国家名片形象。

(记者 杨朝楼 通讯员 邱玲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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