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从石狮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获悉,针对广大市场主体在疫情防控期间办理行政许可事项的相关诉求,即日起,我市对药品经营许可、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核准等许可事项因疫情影响无法及时换发的,证书有效期顺延至2022年5月31日。
据了解,疫情防控期间,药品经营许可、第三类医疗器械经营许可;食品生产许可、食品经营许可(除仅销售预包装食品外)、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核准等许可事项因疫情影响无法及时换发的,证书有效期可顺延至2022年5月31日。已受理的,视疫情可控程度安排现场检查(鉴定评审)。未提出延续换证申请的,申请人待疫情可控后至2022年5月31日前须提出延续换证申请。对营业执照(含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证书)登记(备案)事项发生变化不能及时办理变更登记的,可延期至2022年5月31日前办理。(记者 周进文 通讯员 谢玲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