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泉州出台援企稳岗促就业十条措施

统筹抓好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

本报讯 4月13日,泉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泉州市财政局、国家税务总局泉州市税务局联合发布积极应对疫情影响援企稳岗促就业十条措施,从降低社会保险费、缓缴社会保险费、落实普惠性失业保险稳岗返还政策等方面,全力做好援企稳岗稳就业,促进企业恢复发展。

降低社会保险费。延续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工伤保险费率政策。

缓缴社会保险费。对2022年被列为疫情中高风险地区,以及被纳入封控管控防范区等封闭管理区的用人单位,可根据有关规定,申请缓缴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费,缓缴期间免收滞纳金。

落实普惠性失业保险稳岗返还政策。对不裁员、少裁员的企业,采用“免申即享、比对发放”模式顶格实施国家普惠性失业保险稳岗返还,将中小微企业返还比例从60%提至90%,返还对象扩大至社会团体、基金会、社会服务机构、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以单位形式参保的个体经济组织等非财政拨款单位。

支持企业稳岗稳就业。对被纳入封控、管控区等封闭管理区的受疫情影响较重的规上工业企业,积极采取措施稳定职工队伍,给予一次性稳就业奖补(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不享受),每家企业最高奖补不超过10万元,所需资金可从就业补助资金中列支。

拓展企业招工用工渠道。通过网络招聘地图、招工小程序、招聘会二维码和直播带岗等多形式广泛开展线上招聘活动;启动千企“引工大使”行动,设立“引工大使”(30人以上为金牌引工大使、20人以上为银牌引工大使、10人以上为铜牌引工大使),鼓励“新泉州人”“现身说法”带老乡来泉就业创业。

鼓励企业吸纳高校毕业生等重点群体就业。2022年,中小微企业招用在泉首次就业的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并签订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在本企业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的,给予企业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

支持企业开展用工调剂。鼓励阶段性用工需求量较大的企业与生产不饱和、富余员工较多的企业开展用工调剂。鼓励行业协会、社区(村)基层就业服务平台、人力资源中介机构等社会组织搭建平台开展用工调剂。

全面强化就业服务。落实2022年公共就业服务专项活动工作方案,实施公共就业服务人员能力提升计划,推动就业服务提质扩容。依托各级招聘平台,多措并举为用人单位和求职者提供精准就业服务,促进人岗匹配。

按时足额发放社会保险待遇。按时足额发放基本养老金、失业保险金、工伤保险待遇。

延长失业保险金领取期限。对领取失业保险金期满仍未就业且距离法定退休年龄不足1年的人员,可继续发放至法定退休年龄。(记者 周进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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