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获悉,4月11日,福建省公安厅下发《关于评定2021年度全省公安机关执法质量优秀单位的通报》,石狮公安榜上有名。这是石狮市公安局连续20年获此荣誉。
据悉,近年来,石狮公安注重系统观念、法治思维、强基导向,着力绘就“一张蓝图”、创新“四个品牌”、推行“五张清单”,全面推进执法权力运行机制和执法监督管理机制改革,巩固深化队伍教育整顿顽瘴痼疾整治成果,不断提升执法规范化建设整体水平和执法公信力,取得良好成效。继2007年被公安部评为“全国县级公安机关执法示范单位”后,又连续五届获评“全国公安机关执法示范单位”。
2021年来,石狮公安持续深化执法规范化建设,坚决履行好党和人民赋予的新时代公安机关职责使命,更好地促进社会公平正义、维护人民合法权益,为公安工作高质量发展提供更加有力的法治保障。石狮公安通过制定出台《全面提升执法能力十条措施》,进一步转变民警执法理念,全面提升执法能力;全面推行刑事案件“两统一”工作机制,严格案件出口、建立受立案监督管理中心,推行“五个一”工作制度,强化警情、案件的全程监控和跟踪问效,实行“两项改革”以来,办案质量大幅提升,个案考评成绩稳居全省、全市前列;全面实现网上办案,严格遵照法定程序和时限要求办案,履行告知、通知等法定义务严守法定权责边界,细化执法标准指引,依法规范开展接处警和现场执法,依法规范适用强制措施和侦查措施;全面落实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度和办案协作工作要求;推行专兼职法制员、派驻法制员等多种模式,专职法制员均按正股级配备,并实行不承担所在单位的办案任务、不参加值班、备勤“三不”制度。
石狮公安推行执法质量“亮剑台”活动,在全局范围每月评选“最优”“最差”卷宗,并公开“亮优晒丑”,2021年,共开展“亮剑台”评议活动4期,考评各类案件478起,发现并整改问题579个。评议出最优案件8起,最差案件7起,落实奖惩30人次;推行“五张清单”全过程覆盖执法监督环节,巩固深化队伍教育整顿顽瘴痼疾整治成果,不断提升执法规范化建设整体水平和执法公信力,全局执法执法质量进一步得到巩固和提升。
(记者 杨德华 通讯员 黄华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