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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狮市入选全省首批 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地区

4月21日,省政府新闻办举行“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着力打造法治强省”新闻发布会,通报我省打造法治强省相关进展情况,介绍《福建省法治社会建设实施方案(2021—2025年)》《关于加强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的实施方案》《关于推进法治强省宣传工作的方案》和《福建省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21—2025年)》的出台背景、主要内容等,公布第一批全省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地区和项目。在首批4个全省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地区中,石狮市榜上有名。

《福建省法治社会建设实施方案(2021—2025年)》由7个部分组成,提出29项具体措施,逐项明确责任单位。《福建省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21—2025年)》共10个部分,对82项重点任务和保障措施进行细化分解。方案既确定了“十四五”时期我省法治政府建设的总体目标,又从实际出发确定了若干个阶段目标。如,结合全省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活动,提出到2022年各级政府依法行政能力显著提升,形成一批市县法治政府建设典型示范的阶段性子目标等。

为树立新时代全省法治政府建设的先进标杆,省委依法治省办在全省组织开展了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活动。根据创建结果,第一批示范地区为4个市、县:福州市、泉州市晋江市、龙岩市武平县、泉州市石狮市;第一批示范项目共7个:三明市法治引领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项目、南平市生态法治制度创新与实践项目、漳州市创新110警务机制改革项目、三明市打造水生态环境治理新样本项目、厦门市“小快灵”立法破解共享单车治理难题项目、泉州市德化县优化行政审批服务项目、三明市明溪县法治保障生态文明建设项目。(据福建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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