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泉州出台进一步促进工业企业增产增效用电奖励措施

鼓励工业企业增产增效 推动企业尽快达产满产

本报讯 4月25日,泉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泉州市财政局联合出台《进一步促进工业企业增产增效用电奖励措施》,从阶段性兑现用电奖励、短周期叠加用电奖励、降低企业用电成本和支持融资贷款等方面鼓励工业企业增产增效,推动企业尽快达产满产。

阶段性兑现用电奖励方面。分阶段兑现泉工信(2022)44号“支持企业达产增产”用电奖励政策。对4月当月工业用电量达到2021年同期90%以上(奖励电量须达20万千瓦时以上)的规模以上制造业企业,5月份先行兑现奖励资金。单家企业二季度奖励金额最高不超过20万元。

短周期叠加用电奖励方面。对市域内规模以上制造业企业4月24日至4月30日累计用电量同比增长10%以上的部分(奖励电量须达10万千瓦时以上),再叠加给予每千瓦时0.1元奖励。单家企业奖励金额最高不超过20万元。

降低企业用电成本方面。对市域内因受疫情影响缴费困难的用电企业实施“欠费不停供”措施,疫情管控措施解除后一个月内补缴各项费用,免收滞纳金。

支持融资贷款方面。开展“电e贷”“电e票”等电力金融服务,支持工业企业通过国网泉州供电公司“电E金服”平台(含线下)申请贷款,拓宽企业融资渠道,缓解融资难问题。(记者 周进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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