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4月26日,石狮法院和市自然资源局首次开展联合巡护执法,进一步加强湿地、海洋、水鸟等自然资源保护和宣传工作。
当日,巡护人员先后前往石狮湿地公园、泉州湾蚶江镇海域等区域进行实地巡护,重点查看泉州湾河口海域资源和湿地保护现状,巡查是否存在违法盗猎水鸟等野生动物的违法犯罪行为。其间,巡护人员还组织石狮市爱鸟护鸟志愿服务队观察湿地公园鸟类资源,向辖区群众分发湿地和野生动物保护、石狮禁猎区和禁猎期等宣传材料,增强群众生态资源保护意识。据悉,此次联合巡护执法行动共观测到小白鹭、苍鹭、黑翅长脚鹬、绿翅鸭等水鸟资源,未发现破坏海域、湿地、水鸟等自然资源安全违法犯罪行为。
下一步,石狮法院、市自然资源局将建立常态化联合巡护执法机制,着重加强在候鸟越冬时节、候鸟迁徙通道及活动区域等重点时段、重点领域开展巡护执法,加大湿地保护、野生鸟类保护普法宣传,严厉惩处非法猎捕行为,切实巩固来之不易的自然资源保护成果。
(记者 林富榕 颜华杰 通讯员 林明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