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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泉州市级技术创新专项资金 最高补助100万元

本报讯 记者从石狮市工业信息化和科技局获悉,根据上级通知要求,我市于日前启动2022年泉州市级技术创新专项资金申报工作。符合条件的请于5月20日前登录泉州市惠企政策线上直达兑现平台进行网络申报,最高可获100万元补助。

根据《2022年市级技术创新专项申报指南》要求,申报2022年泉州市级技术创新专项须具备四个条件:一是项目申报单位企业技术中心为2021年(含)前认定的泉州市级及以上企业技术中心;二是研发设备须为申报单位认定为泉州市级及以上企业技术中心后购置;三是购置的研发设备应取得全部产权并在泉州市辖区内使用;四是项目申报单位及其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且未涉黑涉恶。

据了解,2022年泉州市级技术创新专项资金将对企业技术中心在补助时间范围内(2020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购置的研发设备投资额(不含增值税)在100万元(含)以上或单台套20万元(含)以上,按不高于设备原值(不含增值税)的10%给予不超过100万元补助。(记者 周进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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