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我市助力复工复产又有新举措,日前,经市政府同意,市国有资产管理中心决定对承租我市行政事业单位及市属国企国有房产从事经营活动(住宅用途除外)的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分区域分类别给予租金减免。具体为:
对承租我市疫情期间中高风险地区所在镇(街道)行政区域(湖滨街道办事处、灵秀镇、祥芝镇、锦尚镇)国有房产从事生产经营活动(住宅用途除外)的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2022年3—8月份租金全免,全年合计免除6个月租金。
对承租凤里街道办事处、宝盖镇、鸿山镇、永宁镇、蚶江镇5个镇(街道)行政区域国有房产从事生产经营活动(住宅用途除外)的服务业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2022年3—5月份租金全免,6—8月份租金减半,全年合计减免4.5个月租金;非服务业的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2022年3—5月份租金全免,全年合计减免3个月租金。
需要注意的是,对存在间接承租情形的,转租人不享受本次减免政策,而已缴交租金的可顺延减免。(记者 许小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