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从石狮市工业信息化和科技局获悉,泉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泉州市财政局于日前启动2022年度泉州市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地方财政补助和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补助申报工作,在我市行政区域内进行登记注册的企(事)业单位请积极申报。其中,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地方财政补助项目需通过惠企平台开展网上申报,申报截止时间为2022年5月30日,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补助项目按“免申即享”进行兑现。
据了解,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地方财政补助车型为列入工业和信息化部《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推荐车型目录》并享受中央财政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资金补助的纯电动汽车、插电式混合动力(含增程式)汽车和燃料电池汽车。补助对象为2017年1月1日至2019年6月25日在本市新购置并在本市完成注册上牌新能源汽车的个人或机构消费者。在本市之外注册登记后转入本市注册登记的,以及以财政性资金购买新能源汽车的,不予补助。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补助属于“免申即享”,无需提交材料。其标准为,对获得国家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保费补贴的企业,给予一次性200万元补助。对被评定为省级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和智能制造装备的装备产品,给予一次性50万元的补助。
需要提醒的是,项目申报单位应承诺如实申报并按要求提供真实准确的申报材料。项目实施单位要严格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管理和使用项目资金,严格遵守《泉州市工业经济和信息化发展专项资金管理规定》,并自觉接受财政、审计、工信等部门监督检查。项目申报及实施过程中如发现存在弄虚作假行为的,市工信局会同市财政局可取消申报单位项目申请资格,追回财政补助资金,并视情况列入黑名单,三年内不予受理该单位的各项资金申请。(记者 周进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