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蚶江派出所获评“全国优秀公安基层单位”

本报讯 5月25日,全国公安系统英雄模范立功集体表彰大会召开。会上宣读了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表彰全国模范公安单位的决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公安部关于表彰全国特级优秀人民警察的决定,公安部关于表彰全国公安系统优秀单位优秀人民警察和全国公安机关爱民模范的命令,并向获奖集体和个人代表颁奖。全国公安系统982个先进单位、1485名先进个人受到表彰。其中,石狮市公安局蚶江派出所获评“全国优秀公安基层单位”。

据悉,蚶江派出所始终坚持党建统领、紧扣时代脉搏、呼应民心冷暖,持续创新基层警务模式与群众工作方法,以法治为圭臬、以民意为导向、以铁军担当为底色,用爱拼敢赢续写时代新篇,让枫桥经验护航海丝古镇。

这份荣誉不仅承载着“人民公安为人民”的誓言,也凝结着石狮公安三项警务的蚶江实践——用微警务提升精度,从细微处着手、向关键处发力,在治之于未病中做到矛盾不上交;用快警务守护平安,在矛盾早化解、风险早预警、治理早发力中实现平安不出事;用暖警务呵护民生,把群众的急难愁盼作为第一要务,一枝一叶用心用情,确保服务不缺位。党建1+N、双网融合、厝仔大爷、爱心家教班、警企平安综合体等一系列品牌项目,无不蕴含着“为的是百姓、靠的是人民”的创建理念。

据悉,2011年至今,蚶江派出所连续11年被公安部评为“一级公安派出所”,先后荣立“集体二等功”1次、集体三等功”5次,被授予“全省优秀公安基层单位”、泉州市“人民满意派出所”等荣誉称号,连续7年获评“全市绩效优胜单位”。2022年3月15日,该所被命名为全国第二批“枫桥式公安派出所”。

(记者 杨德华 通讯员 李智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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