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被告对原告提出的上述调解协议内容有无不同意见?”“无意见。我已当场通过微信向原告支付了经济损失及维权费用14000元。”5月26日,随着被告即时履行的微信转账被原告接收,一起侵害商标权纠纷通过线上调解方式得以妥善化解。这是自2022年5月1日石狮法院获批辖区内一审知识产权民事案件管辖权以来,办结的首例知识产权案件。
案件:首例知识产权案 6天内办结
H体育用品公司系国内知名的生产服饰企业,小Z在某网购平台经营一家网店,在未经授权的情况下,在其网店宣传、销售非原告生产且贴附了与原告注册商标相同的服装产品,累计销售总额近20000元,该行为已构成对原告注册商标专用权的侵害。
5月20日,H体育用品公司起诉至石狮法院,请求判令小Z立即停止侵害商标权的行为、并赔偿相应经济损失及维权合理支出。
为了能够在维护商标权人合法权益的同时,降低企业维权成本,承办法官结合疫情防控要求,在征得双方当事人同意后,通过线上方式组织双方当事人参与案件调解。
调解过程中,承办法官详细了解了原被告双方的诉求及理由,并引导当事人围绕赔偿金额进行协商。最终,被告就原告所提出的调解方案表示同意,并当即通过微信转账履行调解协议,前后仅用了6天时间。
提醒:树立知识产权维权意识
近年来,在发展“品牌经济”“知识经济”愈发受到重视的市场大环境下,商标品牌在经济发展中的作用日益突出,也成为了企业的核心竞争力所在。然而,部分市场经营者尊重知识产权的意识相对薄弱,“蹭名牌”等侵犯他人商标权的行为时有发生,尤其是随着“互联网+”时代到来,越来越多的小商品零售商、批发商在多个不同的电子商务平台售卖侵犯商标权的商品,这不仅损害了商标权人的合法权益,还严重扰乱了市场秩序。
法官提醒广大经营者,一方面,要自觉树立尊重和保护知识产权的理念,摒弃“搭便车”“傍名牌”等错误经营策略,有意识地打造自主品牌,通过诚信、合法、创新的方式提升品牌价值,获取市场优势;另一方面,也应当注重提升维权意识,在发现他人未经许可不当使用自己的注册商标时,及时取证,并运用法律武器维护自身合法权益,避免商业利益受到损失。
法院:妥善化解知识产权纠纷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批复,自2022年5月1日起,标的额为100万元以下的第一审知识产权民事案件(除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植物新品种、集成电路布图设计、技术秘密、计算机软件、外观设计专利的权属、侵权、垄断纠纷、外观设计专利的权属、侵权纠纷以及驰名商标认定外),可由石狮法院管辖。
为营造崇尚创新精神、尊重知识产权的良好氛围,维护公平、有序的市场竞争秩序,推动辖区法治化营商环境持续优化,石狮法院主动靠前作为,组建专业团队,借力信息技术、善用调解方式、提高办案效率,推动知识产权纠纷高效妥善化解。
下一步,石狮法院将继续立足审判职能,发挥司法保护知识产权主导作用,结合辖区内知识产权案件特点,积极探索诉非联动、民刑衔接、法企互通、惩防一体的知识产权司法保护新机制,为石狮“全面建设现代化商贸之都”目标提供有力司法服务和保障。
(记者 郑秋玉 通讯员 蔡国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