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鉴于被执行人仍在从事生产经营,有履行欠款的能力,石狮法院决定对其采取“活封”处理。被执行人也严格遵守诚信机制,提前偿还了全部债务。日前,该执行案件执结完毕。
在申请执行人某银行与被执行人某制衣公司等借款合同纠纷执行一案中,石狮法院于2021年5月25日立案执行。执行过程中,石狮法院对被执行人某制衣公司名下的房地产办理查封登记,该公司主动向法院报告财产,称其有履行担保责任的意愿,但是无法一次性履行欠款,希望法院考虑其公司仍在生产经营的情况,促成案件当事人双方达成执行和解,让其分期履行。
石狮法院执行人员对被执行公司进行实地考察,发现该公司确实仍在正常生产经营,有100多名工人,主要加工生产服装。鉴于此,石狮法院及时启动企业信用修复机制,对该公司进行综合评估。经评定认为,该公司有盈利的空间及履行担保责任的能力,遂解除了对该公司及其法定代表人的相应强制执行措施,即对该公司账户的冻结。同时,对该公司财产采取“活封”处理,积极促成案件当事人双方达成分期付款的协议。
在后续分期履行债务的过程中,石狮法院执行人员定期走访该公司,了解其经营情况,为其生产经营提供法律服务,还为该公司抵押厂房的转续贷提供支持,令其能安心生产经营,从而履行还款义务。
近日,申请执行人向石狮法院提交了结案申请,被执行人某制衣公司已经提前8个月偿付完380万元的债务本金及相应利息,并申请对本案作执行完毕结案。石狮法院依法办理了相关手续,该案全部执结完毕。
(记者 郑秋玉 通讯员 许自猛 詹俊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