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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02版:综合新闻 上一版 下一版  

石狮法院用“法”护航少年

关注未成年人健康成长

本报讯 未成年人是国家的未来、民族的希望,关爱保护未成年人,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近年来,石狮法院不断创新家事少年审判工作机制,用“法”护航“少年的你”。

内部联合 构建专业审理团队

据了解,石狮法院确定少年法庭办公室成员17名,专门审理、执行涉少案件,落实人身保护令、离婚财产处置、专项强制执行制度。自反家庭暴力法实施以来,共制发人身安全保护令17件,还成立家庭教育指导服务小分队,联动开展个案家庭教育指导,并精选干警担任各级学校“法治副校长”及“未保联盟·爱心大使”,把法治教育“请进来”,让法治宣传“走出去”。

同时,与立案庭开展合作将工作前移,在立案或送达应诉材料时,向家事案件当事人发放维权温馨提示小卡片,为有需要的当事人提供心理健康咨询、家庭关系指导、法律援助等方面的服务。对涉抚养费的执行案件进行摸排,开展专项执行活动,保护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

部门融合 打造权益保护阵地

石狮法院还联合市妇联、公安局、司法局等单位建立家事维权一体化基地、成立石狮市“未成年人保护联盟”、制定《石狮市加强中学学生校园欺凌综合治理工作方案》,推行U型法庭审判、犯罪记录封存、性侵案件“一站式”被害人询问等制度。

2017年以来,石狮法院联合妇联、司法局、关工委等单位,共回访当事人及未成年人46人次,还设立各类未成年人帮教基地1个,帮助5名失足未成年人复学、就业,开展针对未成年人的定点挂钩或结对帮扶6人次。2021年,共为12名附条件不起诉的未成年帮教对象,开展专场普法帮教活动。

社会联动 形成共建共治格局

“我院在审判实践中积极引入社会力量,推动实现少年和家事审判专业化与社会化的结合,进一步构建化解少年和家事矛盾纠纷的共同体。”据石狮法院相关负责人介绍,该院邀请妇联组织、共青团、教育机构的工作人员担任人民陪审员,聘任他们为家事调查员、合适成年人、家事纠纷特邀调解员,还与福建省心航教育科技有限公司合作,建立健全少年审判心理咨询机制。2017年以来,共有23名合适成年人参与诉讼,为41名未成年人提供心理疏导,家事调解员协助化解纠纷101件。

同时,与市妇联构建家事纠纷诉调对接工作机制,同市公安局、检察院、民政局、妇联等部门召开联席会议,依托法院诉调对接中心、9个镇(街道)诉调对接站、128个村(社区)诉调服务点,全面铺开家事纠纷诉调对接服务网。

(记者 郑秋玉 通讯员 支丁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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