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感谢上门为我们会员企业年报!”从6月7日开始,由石狮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石狮市个体私营企业协会、石狮市行政服务中心管委会帮办代办中心组成的“市场主体年报服务队”先后走进海西(石狮)电子商务园、石狮市莆田商会、石狮市儿童产业联合会、石狮市江西商会、石狮市南安商会、石狮市新阶联和石狮市青商会等单位,开展上门年报服务。
据了解,凡在2021年12月31日前在各级登记机关登记注册的企业、个体工商户、农民专业合作社都必须于2022年1月1日至6月30日履行年报义务。此外,根据2022年3月1日正式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未按规定公示或报送年度报告的,还可能面临1万元以下的罚款。
近年来,石狮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石狮市个体私营企业协会以“优质服务,科学监管,促进发展”为实践载体,牢牢把握市场监管工作特点,紧密结合市场监管工作实际,每年1月份至6月份,市场监管部门和个私协通过报纸、电视、短信、微信公众号、会员联系群等平台向广大个体私营企业经营者提醒注意年报时间的同时,还积极开展上门服务,为会员企业开展年报服务。
“未年报的企业和个体工商户,请抓紧年报,逾期未年报将被罚款还受限制!”上门年报期间,“市场主体年报服务队”的工作人员耐心向经营者宣传没有年报的后果,并手把手指导没有年报的单位如实如期年报。特别值得一提的是,石狮市个体私营企业协会还召开中介分会动员会,动员中介会员抓紧组织人员为企业年报。
(记者 周进文 通讯员 王金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