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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狮将创建1至3个市级粮食规模化种植示范基地

奋进新征程 建功新时代

本报讯 我市日前开展市级粮食规模化种植示范基地创建工作,将争取创建市级粮食规模化种植示范基地1—3个,以此引导粮食规模化种植、推进粮食新品种试验示范,逐步扩大粮食播种面积,丰富粮食种植结构,确保粮食生产稳定。

市级粮食规模化种植示范基地申报条件:申报主体必须是在我市从事农业种植生产的种植大户、农场、合作社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2022年集中连片种植粮食作物100亩以上,其中至少开展1种粮食新品种创新试验,并组织现场观摩。优先考虑纳入农产品“一品一码”追溯平台管理,以及开展水稻种植推广、农业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置、秸秆综合利用技术或化肥农药减量化等行动的生产经营主体。

我市将对市级粮食规模化种植示范基地进行资金补助,补助资金采取直接补助方式,重点用于支持粮食“五新”推广工作,主要包括:一、物化投入补助。对开展示范基地创建需要的种子(种薯、种苗)、专用肥、有机肥、绿肥、高效低毒低残留农药、粘虫色板、防虫网、杀虫灯、性诱剂、基质、加厚或可降解地膜、水肥一体化等物化投入进行补助。二、社会化服务补助。对开展集约化统一育苗供苗、病虫害统防统治、病虫绿色防控、农机作业、品牌打造、统一销售、统一产后处理等内容进行补助,统防统治、机插作业等要与现行的其他项目补助标准相衔接。三、粮食生产示范补助。对开展的关键技术试验示范、推广展示、试验材料、示范标牌、技术培训、数据检测、现场观摩、测产验收、专家服务、媒体宣传等费用开支给予补助。

在创建过程中,我市将加强技术指导,定期不定期深入基层开展技术服务,跟进掌握粮食新品种作物生长情况,切实推进示范基地创建工作。强化绿色生态,坚持绿色生态可持续发展,基地创建主体要同步做好秸秆综合利用技术、化肥农药减量化、农膜回收利用等工作。严格项目验收,采取实地考察、组织座谈和翻阅内页材料等形式,符合市级粮食规模化种植示范基地标准的,将及时兑付奖补资金。

(记者 许小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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