炎热的暑假,游泳馆成了不少家长和孩子驱暑纳凉的好去处。石狮多家游泳馆里,暑期游泳培训班倍受热捧,孩子不仅能学会游泳技能,还锻炼了身体,也提高了在水中的自救自护能力。可是最近不少家长却“谈泳色变”,儿童游泳后感染腺病毒的新闻时有报道,福州连江县、仓山区、四川乐山沙湾区和德阳什邡市等地多名儿童因游泳后感染腺病毒。
腺病毒究竟是什么病毒?
从四川乐山沙湾区疾控中心微信公众号发文说明中,我们了解到腺病毒并不是一种新型病毒,它是引起儿童呼吸道感染的常见病毒。腺病毒的传播方式有多种途径,如呼吸道飞沫传播、接触传播、粪口传播和水传播等。小孩在被腺病毒污染的泳池里游泳后,会出现发热、咳嗽、鼻塞、咽痛、结膜炎、腹痛、腹泻等感染腺病毒的症状。因腺病毒感染属于自限性疾病,目前尚无特效药,只能对症治疗,如出现相关症状应尽早就医。
为什么近期会频发?
游泳池会沦为感染腺病毒的“重灾区”,是因为在气温较高的情况下,游泳池的温度、湿度条件很适合细菌和病毒的繁殖。特别是缺乏阳光直射的室内游泳馆。如果没有经过严格的紫外线或含氯消毒剂消毒,当有腺病毒携带者进入游泳池后,池水就有可能造成腺病毒传播。
游泳场所的水质卫生安全标准是怎样的?
近日,为了预防腺病毒等介水传染病传播,提高游泳场所卫生管理水平,石狮市卫生监督所举办游泳场所卫生管理培训会。行业专家介绍说,现在游泳场所的水质标准必须按照GB 37488-2019《公共场所卫生指标及限值要求》:pH值7.0—7.8,浑浊度不得超过1NTU,臭氧量不得超过0.2mg/㎥,游离余氯应控制在0.3—1.0mg/l,化合性余氯不得超0.4mg/l以上,不得检出有大肠菌群,菌落总数不得超过200ml,尿素不得超过3.5mg/l,池水温度23—30℃。在所有指标中,游离余氯是控制泳池水质处理的关键。如含量偏高会对眼睛、口腔黏膜、呼吸系统、皮肤等产生刺激。
游泳场所的安全工作该如何保障?
根据福建省《公共游泳场所管理办法》要求,经营游泳场所需要配备有国家职业资格证书的游泳救生员以及救生器材等,其救生员数量的多少根据泳池面积大小进行配备。“水面面积在250平方米及以下的游泳池,应至少配备游泳救生员3人;水面面积250平方米以上的游泳池,应按面积每增加250平方米及以内增加1人的比例配备游泳救生员。”另外小孩进入游泳场所也有规定,必须在成人陪护下方可进入。
疾控中心专家提醒,游泳前应查看泳池有无卫生许可证、水质公示等材料;游泳前检查身体是否有伤口,避免在有伤口的情况下游泳;出现发热、咽痛、咳嗽、腹泻等症状时,不要进入公共泳池游泳;游泳前后使用流动水和肥皂清洗身体,并且认真清洗隐蔽处;游泳前还应做好热身运动,防止运动损伤;游泳时穿戴泳镜、泳帽,避免眼部接触池水;游泳时尽量不要吞咽池水。
(郭国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