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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应收账款融资 省、市级专项资金奖励项目申报工作启动

本报讯 记者昨日从石狮市工业信息化和科技局获悉,为鼓励供应链核心企业支持中小微企业实现应收账款融资,缓解中小微企业生产经营资金难题,泉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于日前启动2022年应收账款融资省、市级专项资金奖励项目申报工作,我市符合条件的企业请于8月24日前进行纸质和网上申报,单家企业最高可获奖励资金200万元。

据了解,申报应收账款融资省级专项资金奖励项目的企业应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供应链核心企业,且为工业和信息化类企业。2021年9月1日至2022年6月30日期间,申报企业通过“中征应收账款融资服务平台”或银行业金融机构自建的供应链融资平台在线确认,并且帮助3家以上(含3家)省内上游中小微工信企业(供货商企业或服务提供商)实现应收账款融资。奖励标准按申报企业2021年9月1日至2022年6月30日期间在线确认实际帮助融资年化金额不超过1%的比例予以奖励,单家企业奖励资金每年最高不超过200万元。

申报应收账款融资市级专项资金奖励项目的企业应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供应链核心企业,且为工业和信息化类企业。2022年4月1日至2022年6月30日,申报企业通过“中征应收账款融资服务平台”或银行业金融机构自建的供应链融资平台在线确认,并且帮助3家以上(含3家)市内上游中小微工信企业(供货商企业或服务提供商)实现应收账款融资。奖励标准按申报企业2022年4月1日至2022年6月30日期间在线确认实际帮助融资年化金额不超过1%的比例予以奖励,单家企业奖励资金最高不超过30万元。

项目申报企业应承诺如实申报并按要求提供真实准确的申报材料;项目申报企业要严格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管理和使用项目资金,严格遵守《泉州市工业经济和信息化发展专项资金管理规定》,并自觉接受财政、审计、工信等部门监督检查。同一企业符合条件的可同时申报应收账款融资省、市级专项资金奖励项目。(记者 周进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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