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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门联动

排查海鲜类食材餐饮货源

本报讯 近日,蚶江镇市场监管所联合海防派出所,对辖区内经营海鲜类食材的餐饮单位及码头开展详细摸底排查,精准落实常态化疫情防控措施。

检查中,执法人员加强进货排查力度,重点排查商家和码头船只近期是否从海上进购、捕捞海鲜类食材。

检查要求,各经营海鲜类食材的餐饮单位及码头船只需提供进货来源凭证,包括供货商资质、最后一次进货的时间、地点及数量明细,如有从境外进口的海鲜产品则需带有中文标签并提供出入境检验检疫合格证明。执法人员要求各经营者严格按照要求对刀具、砧板、食品加工区及经营场所按要求定期消毒,并将消毒记录张贴在就餐区醒目位置进行公示。检查还要求相关网络订餐平台加大入网审核力度,如有发现商家超范围经营不明来源的海鲜类制品,立即勒令其下线并向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上报。

本次检查暂未发现有异常情况,后续检查仍将持续。

(记者 谢艳 通讯员 侯腾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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