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今年夏季持续高温,市民除了要注意防暑降温,也要时刻关注爱车,谨防发生车辆自燃。记者从泉州市公安消防支队获悉,今年5月1日至8月22日,泉州发生交通工具自燃警情61起,其中石狮9起。
6月30日04时30分,石狮市宝盖镇福辉路金源购物中心东侧50米,一辆小车的驾驶员因驾车不当,一头撞上路边石墩。一位男子驾驶摩托车路过此地,立即上前救人。在把驾驶员拖出驾驶室后,事故小车的车底冒出火光,并迅速燃烧起来。经过蚶江消防救援站消防员的紧急扑救,10多分钟后,大火被扑灭。
7月1日14时19分,泉州海洋学院门口东侧20米处,一辆小车自燃起火。鸿山消防救援站消防员赶到现场时,小车正处于猛烈燃烧阶段。着火的小车是一辆油电双混的新能源车,车身已经完全烧毁。经过20分钟的扑救,大火被完全扑灭。
据应急管理部消防救援局有关人士分析,车辆自燃的原因可分为:电路、油路老化出现破损;车内放打火机、香水、摩丝、充电宝、老花镜等容易产生易燃气体和被太阳光线聚焦的物品;长时间暴晒,汽车温度升高;私自改装车辆导致车内电路系统出现异常。这些情况,都容易导致车辆在高温天气发生自燃。
消防员提醒,驾驶员自燃后,如果火势较小,应立即取出车载灭火器,按操作规范扑灭火焰;如果火势越来越大,驾乘人员不要贪恋车内财物,应迅速离开车辆,立即拨打119报警电话报警求助。
(记者 洪亚男 通讯员 吴文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