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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狮启动2022家庭农场示范场 和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社评选工作

本报讯 记者从石狮市农业农村局获悉,近日,为加快促进我市农业新型经营主体高质量发展,石狮市启动2022年度家庭农场示范场和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社评选工作。符合条件的家庭农场和农民专业合作社可于9月9日前向市农业农村局申报。

据介绍,家庭农场示范场的申请对象包括石狮市辖区内的家庭农场,个体经营、个人独资的种(养)殖(农)场,个体经营、个人独资的种(养)生态农场,以及符合条件的种养大户、专业大户等规模农业经营户。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社的申请对象为石狮市辖区内的农民合作社、农民合作社联合社、经营农业的农村集体经济合作社(联合社)。在符合基本条件的基础上,具备品质优良、技术先进、生产标准、产品安全、流转规范、规模适度、带动能力强等优势的,在评选时将予以优先考虑。需要注意的是,有失信记录和经营异常情况及相关涉黑涉恶记录的家庭农场、农民专业合作社均不予参评示范场、示范社。具体申报要求参照《石狮市级家庭农场示范场和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社申报指南》。

报名结束后,市农业农村局将组成评审组,根据实地考察和申报资料评审相结合的办法,对符合条件的家庭农场示范场和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社进行评审。

据悉,石狮市级家庭农场示范场和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社每年评选一次,获评单位将被纳入县级示范名录库,可优先推荐申报泉州市级示范和申请项目资金补助。

(记者 林富榕 通讯员 肖东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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