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日前,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福建省司法厅下发《关于表彰全省司法行政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的决定》,石狮市司法局榜上有名,获评全省司法行政系统先进集体。
近年来,石狮市司法局积极探索,提升司法行政工作水平。该局结合“法治政府建设年”活动,开展基层法治建设及调解能力提升专项行动,加强基层人民调解组织建设,创新发展“海上枫桥”经验,“调度式”纠纷多元化解新机制被省司法厅转发全省推广;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率先在泉州市出台考评标准,组织开展对主要行政执法单位进行督查,并建立行政执法监督新机制,试行聘任11名法治政府建设特约督察员,法治政府建设走在泉州市前列。
此外,该局还坚持普治并举,开设“一个课堂”、抓住“两个群体”、运用好“三个指标”、着力推进“四个升级”的“1234”七五普法工作机制;全面抓好社区矫正规范化建设,围绕“矫于心、正于行”这一宗旨,推行六项社区矫正工作新机制;完成市、镇(街道)、村(社区)公共法律服务三级平台建设,优化升级石狮市掌上公共法律服务微信平台和“12348”法律服务声讯咨询热线平台,推进公共法律服务实体、热线、网络三大平台融合,全市9个司法所均成立公共法律服务站,创建52个村(社区)法律服务示范点;创新矛盾纠纷化解新机制,构建多方联动、社会参与、覆盖全域的矛盾纠纷化解体系,目前全市共有矛盾纠纷多元化解中心138个,其中市级矛盾纠纷多元化解中心1个,镇(街道)级矛盾纠纷多元化解中心9个,村(社区)级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工作室128个;积极探索“党员志愿+行业调解”新模式,指导支部党员挂钩35个重点行业调解组织,打造过硬的司法行政队伍等。(记者 黄翠林 通讯员 谢良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