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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造全社会参与文物保护良好氛围

本报评论

8月15日,央视《今日说法》栏目披露了一起发生在新疆罗布泊的文物盗窃案件,哈密警方破获一个盗窃文物犯罪团伙,抓获多名犯罪嫌疑人,追缴涉案文物数千件。

了解了这起案件的案情,想必读者们都会为之感到震惊。由于气候异常干燥炎热,不适宜人类居住,罗布泊被称为“死亡之海”。考古研究证明,以前这里也曾水草肥美、气候宜人,早在一万多年前的旧石器时代晚期,人类就已经在此活动、繁衍生息。先民们在这里先后创造了小河文化、楼兰文化等一系列灿烂文明。如今的漫漫黄沙之下,就掩盖着难以计数的珍贵的历史遗存,它们是悠久厚重历史文化的承载物。可是,谁会想到,近年来人迹罕至的罗布泊却迎来了不少秘密探宝人,他们成群结伙驾驶汽车,偷偷潜入罗布泊腹地,打起了国家文物的主意,肆意盗挖古墓,偷盗文物。犯罪嫌疑人将盗挖的地下文物高价转卖,牟取暴利。

我们都知道,依照文物保护法的规定,以下文物属于国家所有: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地下、内水和领海中遗存的一切文物,属于国家所有。二、古文化遗址、古墓葬、石窟寺属于国家所有。国家指定保护的纪念建筑物、古建筑、石刻、壁画、近现代代表性建筑等不可移动文物,除国家另有规定的以外,属于国家所有。照此来看,罗布泊戈壁荒漠下、古墓葬中的文物遗存都属于国家所有,都属于国家管控、保护的范围内,任何个人不得将其据为己有。而那些犯罪嫌疑人为了一己私利,置法律约束于不顾,凭借熟悉地形的便利,偷偷摸摸地驾车潜入这块人迹罕至的地方,盗挖地下文物,有的文物还被他们破坏,实在令人痛心。

这起文物盗窃案件的披露,给我们敲响了警钟。戈壁荒漠、荒郊野外等地方的古文化遗址遗存有大量文物,它们都应得到良好的保护。虽然这些地方人迹罕至、交通不便,文物保护的难度较大,但是有关部门需要多想办法,采取有效措施,对这些特殊区域的文物实施全方位保护。文物保护需要发挥全社会的力量,在有关部门实施常态化监管保护的基础上,社会各界应积极参与,形成合力,营造文物保护的良好氛围,形成文物保护的强大震慑,让图谋不轨者闻风丧胆,让位于祖国各个角落的文物都处于严密保护之下,使得这些中华文明的载体免遭破坏、得以传承。(尼松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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