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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狮加速推进微型消防站建设

年内将实现村(社区)微型消防站全覆盖

本报讯 记者从石狮市消防救援大队获悉,为全面推进社区、行政村微型消防站建设,做好火灾初期的快速处理,解决消防力量薄弱、基层消防设施不足等问题,提升火灾防控能力,石狮市消防安全委员会办公室日前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社区、行政村微型消防站建设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要求各镇(街道)、石狮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根据年度消防工作目标及当前工作实际,加速推进村(社区)微型消防站建设,确保年底前实现100%社区、行政村微型消防站全覆盖。

建设微型消防站是健全完善志愿(义务)消防队伍的重要抓手,是推动社会单位主体责任和社区、行政村消防工作职责落实的具体举措,对强化单位日常消防安全管理、有效处置初起火灾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近年来,我市火灾事故呈多发态势,充分反映出基层火灾防控能力的薄弱和不足,开展微型消防站建设势在必行。《通知》要求,各镇(街道)要充分认识开展微型消防站建设的重要意义,将其作为一项重要基础工作抓实抓好,全面组织开展建设工作。

《通知》要求,各镇(街道)要对社区、行政村和志愿(义务)消防队伍建设情况进行梳理,制定符合辖区实际的具体实施方案,细化量化建设任务、内容和步骤,明确责任人,分片包干推进。对社区、行政村主要负责人进行培训,使其掌握微型消防站建设标准,成为建设的“明白人”。鼓励各镇(街道)大胆探索多种形式、多种方法建设微型消防站,允许、鼓励依托乡镇政府专职队、居民住宅小区物管办公用房、保安值班室等建设微型消防站,全面加快建设进度,确保做到成熟一个投入使用一个。

《通知》要求,各镇(街道)要深入研究社区、行政村微型消防站建设工作,给予切实可行的政策保障,力争在2022年底前社区、行政村均建立符合标准的微型消防站,做到“有场地、有人员、有装备、有器材、有制度”。同时,石狮市消防救援大队及镇(街道)消防工作站要强化对微型消防站建设的指导,加大微型消防站建设、运行、管理情况的日常指导,将村(社区)微型消防站纳入灭火救援力量体系,提高微型消防站工作质态,同步将建设情况纳入年度政府工作任务清单并落实考核,确保村(社区)微型消防站建设、运行的规范。

目前,石狮市微型消防站已覆盖全市180多家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和25个社区,今年年底前将实现全覆盖。同时,逐步把微型消防站纳入119火警平台,统一调派,真正让微型消防站成为专业消防队伍的补充。

(记者 洪诗桂 通讯员 温彩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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