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近日,石狮市民政局联合市公安局、市财政局、市审计局、国家税务总局石狮市税务局等部门印发《石狮市社会组织资金监管和联合执法机制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明确建立统一协调、相互协作的社会组织资金监管和联合执法机制,进一步加强社会组织监管。
《方案》明确,联合执法工作将建立健全日常监管、情况通报、联合查处、定期会商等机制。日常监管机制方面,包括加强对社会组织重大活动的备案管理;对社会组织及其合作单位的银行账户的交易情况进行监督管理;对涉嫌洗钱和恐怖融资等违法犯罪活动进行监测。情况通报机制方面,包括及时通报社会组织重大活动信息、社会组织及其合作单位银行账户异常信息、涉嫌洗钱和恐怖融资等违法犯罪活动的监测信息;通报涉及社会组织资金监管和非法活动案件的查处信息。联合查处机制方面,包括根据举报线索和监测信息,涉及多部门联合惩处的,由协调办牵头组成联合工作组负责对案件的查处工作;根据案情,由协调办协调相关成员单位进行立案,相关成员单位派出执法人员联合执法,查处结果列入多部门联合惩戒。定期会商机制方面,包括原则上每年召开一次成员单位全体会议。
《方案》要求,上述各部门要按照职责切实加强社会组织资金监管,加强对异常资金流向的跟踪和重点关注社会组织的监督检查。做好风险评估、预警,依法查处社会组织资金违法违规行为。
(记者 林富榕 通讯员 蔡清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