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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度福建省科技计划项目申报启动

全面建设现代化商贸之都

本报讯 记者从石狮市工业信息化和科技局获悉,为全方位推动我省高质量发展超越,支撑重点产业转型升级和数字经济、海洋经济、绿色经济、文旅经济高质量发展,福建省科学技术厅、福建省财政厅于日前启动2023年度省科技计划项目申报工作,符合条件的单位可通过“省科技计划项目管理系统”进行申报。

2023年度福建省科技计划项目包括五大方面14类。其中,产业技术开发与应用计划方面,包括区域发展项目、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资金项目、星火项目、对外合作项目、引导性项目等5类。基础研究与高校产学合作计划方面,包括自然科学基金项目、高校产学合作项目、创新战略研究项目等3类。科技创新平台建设计划方面,包括引进重大研发机构资助项目、科技企业孵化器(众创空间)新增孵化用房补助及科技创新平台认定资助项目、省级新型研发机构非财政资金购买科研仪器设备软件后补助项目等3类。技术转移计划方面,包括重大科技成果购买补助项目、福建省中科院STS计划配套项目等2类。

项目牵头申报单位必须是在闽具有法人资格并具备科研开发能力和条件的企事业单位。申报单位不得有到期未验收的省科技计划项目。企业作为牵头申报单位的,申报科技重大专项专题、区域发展项目、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资金项目(包括技术创新项目和创新创业大赛获奖项目)、星火项目、对外合作项目、引导性项目、STS项目和中央引导地方科技发展项目等8类项目时,只能申请其中1个项目。项目负责人在项目结束时年龄原则上不超过60周岁;由企业牵头申报的项目,项目结束时负责人年龄可放宽到65周岁。项目负责人应为实际主持研究工作的科技人员或企业负责人,不得有到期未验收的省科技计划项目。

推荐部门在推荐区域发展项目、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资金项目、星火项目、对外合作、引导性项目、自然科学基金项目、高校产学合作项目、创新战略研究项目、STS计划配套项目等9类限额推荐项目时,应公开征集、逐级遴选、认真核实、择优推荐,不得内部指定、简单分配,克服唯论文、唯职称、唯学历、唯奖项倾向。(记者 周进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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