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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狮召开私设“景点”专项整治工作部署会

为期三个月 整治七类违法违规行为

本报讯 近日,我市文体旅游局召开“全市私设‘景点’专项整治工作部署会”,会议决定在9月至11月在全市开展为期三个月的专项整治工作。

据悉,此次整治私设“景点”的对象为未经相关部门许可,在一定的场所或区域,违规为游客提供游览服务、违规开展旅游经营活动的行为。整治范围包括:无照经营,扰乱旅游市场秩序的;未经许可,擅自收取门票费用的;私自建设旅游设施,破坏生态环境的;无证经营高风险旅游项目,存在旅游安全隐患的;虚假宣传、欺客宰客,损害游客合法权益的;私自改变土地用途,开展旅游经营的;其他违规提供旅游服务的等7类。

会议要求,各旅行社、文旅研学企业等旅游经营者不得将私设“景点”作为旅游产品予以销售或推荐。各镇(街道)要按照部署要求,迅即行动,围绕七个方面整治对象,全面排查摸底,建立问题台账;主动联合自然资源、生态环境、市场监管等相关部门,加强联合执法、依法查处。

此后,该局将把私设“景点”专项整治工作作为安全大检查工作纳入市对镇办绩效考评内容,并将积极发动广大群众和基层监管力量,对以上违法行为进行举报投诉,以进一步规范石狮市旅游市场秩序。

(记者 陈嫣兰 通讯员 林佳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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