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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措并举规范 老年人保健品营销活动

市面上保健品鱼龙混杂,一些不法商人给老年人设置“陷阱”,采用各种推销方式来吸引老年人消费,并且频频得手。老年人辨别能力有限,往往掉入“陷阱”而被骗健康、钱财。

政协委员邱淑明指出,老年人保健品营销存在隐蔽性,且感情促销属性明显,此外,这类营销还时常利用老年人辨别能力弱的特点,打着“进口、专利、高科技、绿色环保”的旗号,吸引老年消费者,有意夸大宣传,将普通的商品宣传成高科技或绿色环保商品。

邱淑明建议,采取措施,规范老年人保健品营销活动。一是落实营销报备制度,要求提供宣传的场所向相关部门报备,使宾馆、酒店、社区不再成商家的“帮凶”。未经报备,为老年人保健品营销者提供销售场所的单位,一旦出现消费者维权事件,应该承担一定连带责任。

二是落实定期通报和宣传制度。主管部门应定期收集老年人保健诈骗案例,向社会及各镇办通报,令基层单位、各村(社区)明确哪些营销行为涉嫌诈骗或疗效夸大行为,便于及时发现并制止。依托基层群众自治组织,通过村(社区居)委会广泛宣传,让群众增强风险意识,避免上当受骗。

三是建立完善联动执法机制。应建立完善由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公安部门、镇(街道)等多部门联动执法机制,对民间老年人保健品营销行为及时发现、落实监督;对涉嫌过度营销和夸大疗效的,要及时约谈,提前介入;对涉嫌违法犯罪的,要尽快启动司法追责程序,及时挽回损失,防止事态扩大。

(记者 谢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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