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中央气象台10月15日18时继续发布台风蓝色预警:菲律宾以东洋面热带低压已于15日下午加强为今年第20号台风“纳沙”(热带风暴级),预计“纳沙”将以每小时15公里左右的速度向西偏北方向移动,强度逐渐加强,16日傍晚至17日凌晨将移入南海东北部海面,尔后逐渐转为西偏南方向移动,最强可达强热带风暴级或台风级(11~12级,30~35米/秒)。石狮市防指决定于10月15日21时,提升防台风应急响应为Ⅲ级。
根据省防指会商研判,受台风“纳沙”外围影响、叠加新一轮冷空气南下两者共同作用,加上海峡狭管效应,从15日起,我省将有明显风雨天气过程。气象专家提醒,此次大风过程持续时间长、风力强、影响范围广,在大风区域航行或作业的船只应及时回港避风或避开影响区域。同时还需要注意防范沿海大风对航运、滨海旅游和渔业等行业的不利影响。另据石狮气象局预计,16日夜里起至18日我市沿海风力将增强至8~9级,阵风10~11级;17日起,随着冷空气的造访,并且与20号台风“纳沙”共同影响,我市将有降水,最高气温可降至26℃,最低气温也将跌破20℃。
15日,石狮市防指下发有关通知要求,各镇(街道)各部门务必保持高度警觉,精准科学研判,立即采取行动,抓好安全防范。严格按省、市防指指令的时间节点要求,务必于17日10时前落实好沿海养殖渔排上所有劳动力人员的撤离上岸工作,并做好渔排加固,对已进港避风渔船和撤离上岸人员要加强安全管控和疫情防控,在台风影响解除前严禁擅自出海、返回;同时跟踪督促在浙江、广东海域的作业渔船按照当地的防御要求做好安全撤离工作;及时提醒过往船只避开台风影响区域,注意航行安全,加强海上施工项目和施工船、危化品船、无动力船、客渡船等重点船舶安全管理,特别是沿海港口码头、客渡航线要严格落实恶劣天气禁限航等相关规定,及时停运或停止作业;立即关闭滨海沙滩、滨海旅游景区和非景区景点,疏散游客,加强巡逻,确保安全;加强对海边在建工地、城乡高空设施、高空悬挂物、施工塔吊等重点部位的巡查排查与加固,适时关闭关停管控,确保安全。
通知还要求,各镇(街道)各相关部门要结合实际提前预置抢险救援队伍和物资设备,确保第一时间派得出、用得上;严格落实领导在岗带班和24小时值班制度,密切关注海上风浪动态,全面做好防风防浪安全工作和应急处突准备。
(记者 林恩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