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5版:民生热线·国际新闻 上一版 下一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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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345·部门回音

学府路车流量大 建议设为禁鸣道路

市民致电12345反映,学府路常有大车乱按喇叭,建议在休息时间设置为禁鸣道路,望部门核实处理。

部门回复:交通警察大队表示,学府路作为石狮外环南北通行的主干道,各种车辆较多。其中,包括大型货运物流车辆,下一步,将组织相关单位人员对禁鸣方案进行论证,并逐步开展大型车辆交通分流,改善交通出行环境。

驾照考试未通过 协商退费未果

市民致电12345反映,其报考小车驾驶证,因科目一考了两次都未通过,故不打算继续考试,与驾校协商退一半的报名费遭拒绝,望协调处理。

部门回复:交通和港口发展局表示,经与学员核实情况得知,学员对扣费情况存疑,驾校和学员对在场地训练的时长有争议,已要求驾校核实实际训练情况,按签订合同退还费用。(秋玉 整理)

非法买卖犀牛角 四男子获刑

本报讯 犀牛属于珍贵、濒危野生动物,我国法律明确规定,禁止使用犀牛角,可还有人不惜重金购买,结果锒铛入狱,受到法律的惩处。日前,四男子因非法买卖犀牛角,被石狮法院判刑。

2020年9月,刘某联系朋友陈某,表示要购买犀牛角。随后,陈某通过微信与吴某商量购买事宜。吴某向陈某介绍称,其朋友王某处有一对,若此次买卖成功,将给陈某2万元的报酬。陈某与吴某商定好价格后,于同年10月15日,到刘某处收取现金60余万元,随即将现金转交给等候在外的吴某、王某(均另案处理)。吴某、王某当场向陈某支付报酬2万元,并将一对犀牛角交给陈某,刘某收货查验并称重后,将犀牛角收下。当日,刘某、陈某被海关缉私人员当场查获,犀牛角及2万元被扣押。

经鉴定,上述犀牛角属于列入《濒危野生动植物种国际贸易公约》附录Ⅰ的物种,净重4.77公斤。经石狮法院审理后,被告人刘某、陈某、吴某、王某因犯危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并处罚金。(记者 郑秋玉 通讯员 李小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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