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为满足自己的虚荣心,冒充现役军人,还私刻部队印章企图为他人办理入学手续,殊不知其行为已触犯了刑法。近日,石狮市检察院提起公诉的胡某某冒充军人招摇撞骗一案,石狮法院一审判处胡某某有期徒刑九个月。
2021年5月起,胡某某为达到与黄某某长期交往的目的,同时满足自己的虚荣心,购买仿制军服、虚假军官证后,身着仿制军服,以现役军人的身份经常性出入洗浴店、采耳店等休闲经营场所,向他人“炫耀”、吹嘘自己的“军功”,并通过社交平台发布自己身着军装的图片、视频等。2021年7月份,胡某某为哄骗黄某某,私刻某部队印章,持盖有前述印章的虚假证明材料到石狮市教育局企图办理入学事宜,因教育局工作人员告知其应至武装部统一办理而未能得逞。
检察机关经过审查认为,胡某某为谋取非法利益,冒充军人进行招摇撞骗的行为,除应追究刑事责任外,还应承担民事责任。为发挥公益诉讼检察职能、维护军人荣誉,石狮市检察院发出诉前公告,拟通过诉讼要求胡某某在国家级媒体上公开赔礼道歉、消除影响,并就该案是否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召开公开听证会。石狮市人大代表、石狮武装部工作人员、公益诉讼观察员参加了听证会。
听证会上,胡某某对冒充军人招摇撞骗的行为表示深刻忏悔,并当场宣读了致歉信。同日,胡某某在国家权威媒体上刊登公开致歉信,表达其对于自身冒充军人招摇撞骗行为的深刻认识和真诚悔意。考虑到胡某某已在国家级媒体上公开赔礼道歉、积极消除影响,在充分听取听证员评议意见后,检察机关决定不再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
据了解,该案是2021年8月1日《军人地位和权益保障法》实施后,检察机关发挥公益诉讼职能,以最小的司法成本最大限度地维护军人荣誉的一次生动司法实践。通过督促违法行为人公开赔礼道歉,加强对侵害军人荣誉行为的警示教育,在全社会营造崇军、拥军的良好氛围。
(记者 郑秋玉 通讯员 张筠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