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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狮专项整治 五类“僵尸型”社会组织

本报讯 社会组织“躺平”不作为或将被清理。记者日前从市有关部门获悉,我市于日前启动针对五类“僵尸型”社会组织开展专项整治行动,主要采取行政处罚、注销登记、限期整改等措施开展。

“僵尸型”社会组织挤占社会资源,耗费行政和社会管理成本,还给社会组织健康有序发展带来负面影响。此次专项行动是为全面落实省民政厅、泉州市民政局有关部署要求,对我市的社会组织进行一次深度检查,清除一批名存实亡的社会组织,净化社会组织发展环境,促进社会组织高质量发展。

据悉,本次整治范围为:连续未参加2020年度、2021年度检查(年报)的社会组织;自取得登记证书之日起1年未开展活动的社会组织;自2020年1月1日以来,未按照章程规定的业务范围对外开展业务活动的社会组织;通过登记的住所、法定代表人等方式无法取得联系的社会组织;存在内部管理混乱、已处于治理僵局等情形的社会组织。

在整治措施上,视情节轻重,由登记管理机关依法给予警告、撤销登记等行政处罚;对符合注销登记情形的社会组织,督促并指导社会组织成立清算组开展清算工作后,按法定程序办理注销登记手续;对可以通过整改激活的社会组织,指导社会组织提出合法合规、切实可行的整改方案(包括改正、重整、合并、更名等方式),明确具体的整改措施、整改期限和责任人等。(记者 许小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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