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3版:经济新闻 上一版 下一版  
上一篇 下一篇

2022年度福建省 科学技术奖提名工作开始

本报讯 记者从石狮市工业信息化和科技局获悉,为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充分发挥科技奖励的引导和激励作用,推动科技成果转移转化,进一步促进科技创新与我省经济社会发展紧密结合,福建省科学技术奖励委员会办公室日前启动2022年度福建省科学技术奖提名工作。

据了解,2022年度福建省科学技术奖(以下简称“省科技奖”)可提名奖种包括省科学技术重大贡献奖、省自然科学奖、省技术发明奖、省科学技术进步奖、省科学技术成果转化奖和省国际科学技术合作奖,提名工作采用专家提名和单位提名两种方式。其中:

提名为省科技重大贡献奖的候选人,应在我省科学技术创新、科学技术成果转化中,创造出特别重大的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为我省经济建设与社会发展做出特殊贡献,或应在当代科学技术前沿取得重大突破、在科学技术发展中有突出建树。

提名省自然科学奖的项目,应在基础研究和应用基础研究中阐明自然现象、特性和规律,做出重大科学发现,具有较强的前瞻性、理论性。实行代表作制度,提供的代表性论文论著应当公开发表或出版两年以上(2020年12月31日之前发表或出版),数量不超过5篇,其中,应至少有一篇为国内优秀期刊论文或专著。

提名省技术发明奖的项目,应是在我省运用科学技术知识对产品、工艺、材料及其系统等做出重大技术发明,且经实施,创造显著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具有明显的原创性、实用性。其核心技术必须获得授权发明专利。项目整体技术应用必须在两年以上(2020年12月31日前正式投入使用或生产)。

提名省科学技术进步奖的项目,应在我省实施科技开发研究及应用创新性成果等方面具有突出成效并产生显著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注重创新性、效益性。项目整体技术必须应用或实施二年以上(2020年12月31日前正式投入使用或生产)且目前仍在使用或生产。

提名省科学技术成果转化奖的项目,应是将自有先进的科学技术成果或者依法引进、消化吸收其他组织或者个人的先进科学技术成果,在本省落地转化并大规模应用或者大面积推广,提升产业的技术水平,并产生重大经济社会效益的项目。项目成果的整体技术应落地转化并经实践证明两年以上(2020年12月31日前在闽转化)。

提名省国际科学技术合作奖的候选人,应是在与我省科学技术合作中对我省科学技术发展做出重要贡献的外国人,候选人应当符合下列条件:与我省个人或者组织进行合作研究、开发取得重大科学技术成果,对我省科学技术、经济发展有重要推动作用,并创造显著经济社会效益或者生态环境效益;或向我省个人或者组织传授先进科学技术、培养科学技术或者管理人才,成效特别显著;或为促进我省与其他国家或者国际组织的科学技术交流与合作,做出重要贡献。生产、经营、招商引资、贸易往来等不在该奖种范围内。候选人与福建省内单位的合作须满2年以上(应提供2020年12月31日前签署的合作协议或其他有效证明材料)。(记者 周进文)

版权所有 ©2020 福建日报 fjdaily.com 闽ICP备15008128号
中国互联网举报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