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5版:民生热线 上一版 下一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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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345·民生咨询

1.如何在石狮办理离婚?

答复:经核实,有在石登记结婚的,方可在石办理离婚。办理协议离婚所需材料:①男女双方的户口簿、身份证及结婚证;②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一式三份);③本人近期2寸单人免冠彩色照片各2张,详情可咨询婚姻登记处(68896689)。

2.如何办理居住证?

答复:群众申领居住证时,系统居住登记时间或提交的合法稳定就业、合法稳定住所、连续就读材料上记载时间至申领时已满半年的可直接办理;如系统居住登记时间及提供的材料记载时间至申领时未满半年的,可提供其他证明材料,如缴纳医社保、就业登记、劳动合同、市场主体营业执照、水电、天然气、电话宽带、网购消费等记录。无法提供以上信息证明实际居住满半年的,由本人承诺并自述50个字以上原因予以办理。

3.如何办理车辆过户手续?

答复:办理二手车过户需新车主携双方身份证、行驶证、车辆登记证,先至闽南机动车检测站7号窗口缴纳二手车交易税,后持二手车发票、车辆登记证、行驶证、新车主的身份证及车辆在8号窗口办理过户手续,或者到车管所办理过户(原车主无需到场也不用身份证)。

4.如何补办摩托车行驶证?

答复:可本人携带身份证,并将车辆带至石狮车管所补办行驶证,详情可咨询车管所(88586126)。

5.户口本破损严重,如何补办?

答复:石狮户籍补办户口本,需户主本人携带身份证前往户籍地派出所户籍室办理,详情可咨询户籍所在派出所户籍室。(秋玉 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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