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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立法 促进高质量充分就业

社会广角

《上海市就业促进条例》25日经上海市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一次会议表决通过,将于2023年3月1日起施行。

条例共十一章八十一条,坚持劳动者自主就业、市场调节就业、政府促进就业和鼓励创业带动就业的立法方针,紧贴实际、适度前瞻,注重将解决当前问题与建立长效机制相结合。

在政策支持方面,条例规定,上海的市、区人民政府应当加强投资、产业、区域、财税、金融、教育、人才等政策对就业的支持,强化与就业政策的协调联动,拓宽市场化社会化就业渠道,增加就业岗位,优化企业用工保障服务,提升就业质量。

在创业扶持方面,条例明确创业扶持措施、创业培训、创业服务、创业载体建设等内容。例如,要求财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应当完善创业担保贷款和贴息政策,逐步扩大担保对象范围,提高担保额度,提升获取创业担保贷款的便利度;规定上海的市、区人民政府及相关部门应当推动构建覆盖不同创业群体、不同创业阶段的创业培训体系,开展有针对性的创业培训。(新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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