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从石狮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获悉,为鼓励和扶持大中专毕业生自主创业,今年我市决定继续遴选资助一批优秀创业项目。经评审的优秀创业项目,可获得3万—10万元的省级资助和1万—5万元的市级资助。同时获得省、市级等次的可叠加资助,资助金额最高可达15万元。
2023年大中专毕业生创业项目申报人须同时符合以下条件:一是申报人须是在石创业的省内全日制普通大中专院校和省外全日制普通大中专院校(福建生源)在校生或毕业五年内(毕业时间为2018年1月1日及以后)的全日制普通大中专毕业生(含香港、澳门、台湾高校毕业生及在国外接受高等教育的留学回国毕业生)。二是申报人已在石狮市行政区域内创办独资、合资、合伙企业以及民办非企业单位、农民专业合作社、个体工商户等创业实体,并为该申报项目(企业、民办非企业单位等)法定代表人或(个体工商户等)经营者。三是申报人在创业企业或实体中认缴出资比例不低于30%。
据了解,2023年大中专毕业生创业项目采取网上申报的方式进行,申报人可于4月7日登录“福建省毕业生就业创业公共服务网”,按要求进行网上注册和项目申报。需要提醒的是,已获得往年福建省大中专毕业生创业省级资助的不再重复申报省级资助,已获得往年泉州市大中专毕业生创业市级资助的不再重复申报市级资助,一经发现将取消其评审和资助资格。(记者 周进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