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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税务局柔性执法 助力营商环境更有温度

本报讯 记者获悉,近年来,石狮市税务局深入落实“放管服”改革,不断创新执法方式,实施包容审慎执法举措,让税收执法既有力度又有温度,为市场主体营造公平透明的营商环境。

时间回拨至2022年7月,石狮某房地产公司项目售楼部办公室因突发火灾,致该公司存放于办公室内的214份增值税普通发票着火灭失。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第三十六条规定:“丢失发票的,由税务机关责令改正,可以处1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予以没收”。另外根据《福建省税务行政处罚裁量基准》规定,丢失214份增值税普通发票,属于严重情节,需“处1万元以上2万元以下罚款,有违法所得的予以没收”。石狮市税务局在得知该公司的情况后,根据石狮市消防救援大队出具的火灾事故简易调查认定书,从维护纳税人利益角度出发,经过充分调查研究后,认定纳税人丢失发票的违法行为是因火灾意外引起的,非纳税人的主观过错,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三条对无主观过错的纳税人作出不予税务行政处罚决定。因此,最终对该公司做出不予处罚的决定。

这是石狮市税务局实施包容审慎执法举措的一个缩影。据悉,在此背景下,如今,越来越多的纳税人缴费人在感受税法刚性的同时,也感受到柔性执法的“温情”。

“今后,我们将以精确执法、精准监管为抓手,积极转变执法方式,继续推行包容审慎监管执法措施,做到刚柔并济、法理交融,提高纳税人缴费人的信任度和遵从度,为优化营商环境作出税务贡献。”石狮市税务局相关负责人表示。

(记者 黄翠林 通讯员 颜玉荣 蔡宇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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