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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一季度鼓励制造业企业增产增效奖励申报开始

单家企业最高奖励80万元

本报讯 记者从石狮市工业信息化和科技局获悉,福建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福建省财政厅于日前启动2023年一季度鼓励制造业企业增产增效奖励申报工作,我市符合条件的企业请于4月17日下午下班前将申报材料报送至石狮市工业信息化和科技局工业股。

据了解,满足以下其中一个条件,且符合国家产业政策,无失信信用记录和涉黑涉恶信息企业的可申报2023年一季度鼓励制造业企业增产增效奖励。一是2023年一季度工业总产值不低于5000万元且2023年一季度工业总产值现价同比增速7%及以上、增量1000万元及以上的规模以上制造业企业(申报条件中的企业产值以联网直报企业上报统计部门的数据为准)。二是2023年一季度新投产纳统的规上工业企业。

奖励标准为:按企业2023年一季度工业总产值较2022年一季度增量部分的1‰给予奖励,其中符合奖励条件且纳入2022年省工业战略性新兴产业年报库的企业按企业一季度工业总产值同比增量的1.2‰给予奖励。对纳入福建省工业企业供需平台“小升规”培育库,于2023年一季度新投产纳统的规上工业企业给予每家10万元一次性奖励,不再享受一季度产值增量奖励。2023年以前纳统但2022年一季度产值为0的符合条件企业,按企业2023年一季度较2022年一季度产值增量部分的0.5‰给予奖励。奖励金额单家企业最高不超过80万元,奖励金额在1万元以下的企业不安排。

需要提醒的是,企业需先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信用中国”“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等网站自查企业、法人、高管是否存在失信行为,并同时打印截图和加盖企业公章。如企业实际已完成整改但查询结果仍显示行政处罚、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等情况的,需提供相关纸质整改佐证材料,否则视为尚未整改完成。

(记者 周进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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