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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我市古树名木 保护与利用

古树名木是自然界和前人留下的珍贵遗产,是社会人文历史的见证,有“活化石”“活文物”之称。它们客观记录,生动反映了社会发展和自然变迁的痕迹,承载了广大人民群众的乡愁情怀,是不可多得、不可再生的自然资源,是具有重要历史、文化、景观与科学价值和具有重要纪念意义的树木。

台盟石狮市支部在提案中指出,“名园易建、古树难求”,建议把古树名木保护作为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内容,上升到保护文物、保护生态、保护文化、保护历史的高度,通过每一株古树名木把石狮的历史文化延绵传承下去。

一方面,可组织开展我市古树名木资源补充调查工作,全面摸清我市古树资源的数量,并通过政府网站向社会公告。另一方面,可建立健全古树名木保护责任制度,落实到部门、个人,严格做到“有保护范围、有保护标志、有保护机构、有保护档案”的四有管理机制,实现全覆盖、零遗漏,绝不放过对任何一棵古树名木的保护。

台盟石狮市支部还建议,精准实施古树名木保护工程,定期组织专家对古树名木进行“体检”,运用科学有效的养护管理和抢救修复,确保古树的生机和安全;执法机关要加大查处力度,严格执法,坚决依法打击损坏古树名木的行为,要更严格依法追责,对那些放任古树衰弱的,拒不整改古树名木生长环境导致死亡的,要依法追责、惩处。

“还可利用古树名木的经济价值推进乡村振兴、生态文明建设,因地制宜地打造出一批古树名木、休闲娱乐、健康养生、文化之旅的主题公园,塑造美丽乡村新风貌。”台盟石狮市支部同时建议,加大宣传普及古树名木法规和保护政策,使全社会关心古树名木的氛围日益浓厚,促使全社会提高保护古树名木的共识,共同参与古树名木的保护工作。(记者 谢艳 通讯员 上官加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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