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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狮开展美丽宜居村庄培育工作

首批将培育7个美丽宜居村庄

乡村振兴在行动

本报讯 近日,石狮市农业农村局、石狮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印发《美丽宜居村庄培育工作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方案》明确,今年我市将培育一批石狮市级美丽宜居村庄,进一步深入推进乡村建设,打造宜居宜业和美乡村。

根据《方案》,我市将综合衡量各村在乡村发展、乡村建设、乡村治理等方面取得的成效情况,优先推荐环境优美、生活宜居、治理有效的村庄作为美丽宜居村庄培育对象,首批培育7个。《方案》指出,同等条件下,符合下列情形的村优先考虑:村或村“两委”班子成员获得泉州市级以上荣誉称号;具备连片创建示范条件核心村,如乡村振兴“五好乡镇”和示范线上的村庄、乡村振兴试点示范村和实绩突出村、乡村治理示范村、历史文化名村和传统村落等;有稳定建管资金和机制保障的行政村。

据悉,开展美丽宜居村庄培育工作旨在立足乡村资源禀赋和经济发展水平等要素,落实“储备一批、创建一批、认定一批”的机制,打造一批形式多样、具有石狮特色的美丽宜居乡村示范样板,持续改善提升农村人居环境,有效带动乡村治理,促进乡村振兴。

(记者 林富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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